招标信息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备(项目名称)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1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废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系统深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2招标范围:

2.2.1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系统深化,出具成套工艺内的施工图。

2.2.2设备采购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废水、废气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与供货 (含随供货设备配置的控制系统)、设备监造和交付、设备运输及保管 (包含不限于设备和材料相关的卸车、验收、保管、保养、厂内倒运等)。

2.2.3安装:设备安装等全部工作。

2.2.4调试、验收及服务

①负责对上述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的单体调试和系统调试、功能优化、整套启动调试工作、服务和培训;

②完成本项目的性能试验及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全过程;废水废气经处理后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最新排放标准及环评报告要求。

2.2.5 【为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及环境保护要求所必需的配套】废水废气站基础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水池)、设备基础及其他现场安装施工部分。

2.2.6与本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设备升级等。

2.3供货周期:150日历天(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不超过1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安装完成后30个日历天完成单机调试、系统调试;)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技术要求标准;通过环保及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具有●生产●销售本标段招标项目标的物的资格及能力;

其他:投标人应为所投废水废气系统主要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设备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代理的(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和制造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且该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2021年2月1日至今,范围包含废水及废气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或同时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废水/污水处理的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业绩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废气的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业绩。证明材料:1、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工艺、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2、第三方检测报告,废水、废气竣工验收报告或废水、废气性能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的废水、废气性能验收报告。业绩有效时间以废水、废气竣工验收报告或废水、废气性能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的废水、废气性能验收报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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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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