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项目不动产产权测绘招标公告

2024-04-1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项目不动产产权测绘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渔湾景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8697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8910平方米),用地总面积50598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2.4、服务周期: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项目不动产产权测绘、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测绘、不动产登记代理)等一切相关工作。

2.6、质量标准:成果质量符合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要求,所有测绘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相应的测绘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测绘数据准确、真实。

2.7、最高限价:9.8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测绘项目(合同内容需包括不动产产权测绘、不动产权证办理备案);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内容、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附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2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于2024年4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30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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