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建设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4】30号 采购编号:温财招标采购2024-3号

2.3 项目概况:新建东西两座配楼,其中西配楼为地上三层,高11.2米,建筑面积为1072.5㎡;东配楼为地上三层,高11.2米,建筑面积为799.14㎡,均为框架结构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地点:温县。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的全部内容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5投标单位须提交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报告(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附开标前7天内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信用等级与纸质版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保持一致)。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开标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基础上,负责查验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未提交报告或报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 2024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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