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沙基地2024年茅台酒用高粱种植扶持物资采购(绿肥种子)采购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

项目名称:金沙基地2024年茅台酒用高粱种植扶持物资采购(绿肥种子) 

最高限价(元)(如有):   27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基地2024年茅台酒用高粱种植扶持物资采购(绿肥种子)

数量:300

预算金额(元):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绿肥种子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基地2024年茅台酒用高粱种植扶持物资采购(绿肥种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8)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诚信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信息:对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内容为(包含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编制入响应文件中;并承诺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10)特殊资格要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23时59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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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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