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7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开展490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一站双发)。
(2)看护490个地下水监测站设施设备,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看护费应与当地区控井看护费一致。
(3)现场校测490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至少进行1次,且应满足要求适当加测,纳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的48个代表站需要每季度校测;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因水毁等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加密校测。开展490个地下水监测站监测井井深测量至少1次,且应满足要求适当加测。
(4)开展不少于123个地下水监测站透水灵敏度试验,34个地下水监测站的监测井清淤洗井,不少于4个地下水监测站修复。
(5)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备品备件服务,其中RTU电池不少于146块、一体化水位计不少于33套,且满足年度运行需求,并采用4G信号传送。及时维修出现故障的水位计,应在5日内修复完成,不能修复应及时更换设备。
(6)及时做好490个地下水监测站通信保障和相应设备维护。
(7)及时做好490个地下水监测站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应及时养护维护。
(8)及时完成490个地下水监测站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与刊印。
(9)及时做好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系统运行维护。
1.2项目预算:192.66万元人民币;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份额划分: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份额100%;
1.5原则上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任务。
1.6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2.6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评审当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记录为准。(失信被执行人可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zxgk.court.gov.cn)上查询)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