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汉阴县中医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眼科、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24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中医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2,24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2,24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器械

眼科、耳鼻喉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92,247.00

992,24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中医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中医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医疗设备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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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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