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体外振波碎石机的招标公告

2024-04-17
项目名称:体外振波碎石机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00万元

采购需求:

碎石时确保舒适治疗原则,满足病人仰卧或俯卧位均可治疗。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2)维保期:整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保期≥3年。

(3)交货地点: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4)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提供实施本项目所使用的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7.提供所投产品合法代理资格(国产产品无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2)提供所投产品合法代理资格(国产产品无需提供)。

注:

(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残疾人和监狱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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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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