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313.137268万元;

最高限价:313.13726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第一标段

1宗

使用无人机对文庙街道、葛石镇、高新区10.7万亩小麦开展飞防服务

60.108613

B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第二标段

1宗

使用无人机对八仙桥街道、东疏镇、鹤山镇17.1万亩小麦开展飞防服务

96.061429

C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第三标段

1宗

使用无人机对伏山镇、堽城镇、蒋集镇、开发区21.4万亩小麦开展飞防服务

120.217226

D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飞防服务采购第四标段

1宗

使用直升机对泗店镇、乡饮乡10.5万亩小麦开展飞防服务

36.7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第四标段还需具有航空资格(提供商业运营许可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需投入一架及以上具有运营权的飞防作业直升机(载药量800公斤及以上),且具有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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