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儿童医院《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24-04-17

昆明市儿童医院拟进行《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ETYY-P20240415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服务

4.项目预算价:50000元;

5.采购内容及参数:

项目名称

昆明市儿童医院《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数量

1项

采购内容

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医院《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2102AA100021)经费进行专项审计,项目经费总额:3800万元。并按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符合中国审计准则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详见“三、相关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关的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近3年(2021年至今)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记录,需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2021年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信用要求: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需提供相应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技术要求:

1.对医院《基于智慧医疗平台的儿童疾病智能诊疗体系构建及应用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2102AA100021)经费进行专项审计,项目经费总额:3800万元。并按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符合中国审计准则的专项审计报告。

2.执行标准(规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2.4《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2.5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从审计查证到提交审计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全过程的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财务审计报告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出具,并对审计报告质量负责。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到现场述标。

4.服务完成期限:__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完整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__。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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