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华附中永丰学校食堂操作间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清华附中永丰学校食堂操作间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永丰学校食堂操作间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7921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7.7921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清华附中永丰学校食堂操作间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

 

 

197.792134

 

 

1

 

 

主要内容包括清华附中永丰学校食堂操作间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改造工程,包括内墙改造、地面改造、天棚改造等装饰工程以及给、排水管道改造、通风管道改造、管线改造、室内设备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74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5)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在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8至2024-04-24,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