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三合一冷式除雪车招标公告

2024-04-1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二标段)三合一冷式除雪车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自筹资金,并使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三合一冷式除雪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二标段)三合一冷式除雪车

2.2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包 号: SV-4 三合一冷式除雪车

2.3 招标范围:

SV-4:三合一冷式除雪车 6 台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三合一冷式除雪车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三合一冷式除雪车的供货、运输、装卸车、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落地交货);

2.5 交货期:

SV-4:合同签订8个月内具备所有车辆供货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近5年(2018年10月-2024年4月)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4-1708:30:00至 2024-04-22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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