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社会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7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社会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人运营服务中需要的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社会车辆租赁:
招标人运营服务需要的车辆租赁服务业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社会车辆租赁: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范围,具备承担招标范围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范围报名投标。
1 资格要求:
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
2) 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车辆、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注册在投标人名下或投标企业法人名下,且车龄不超过6年;车辆必须均具有完备的车辆保险(三者责任险200万以上)及乘客险;拟派遣人员身体健康,至少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面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页、服务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签字盖章页)。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需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报税记录或完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当年财务报表)。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 其它要求:中国能建集团级黑名单和招标人公司级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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