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公告]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房屋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RHZH-JC2024-001;

2.项目名称: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房屋保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4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4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房屋保险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两处房屋(5号楼和8号楼)购买保险服务保障和保险赔付等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三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常州市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供应商为总公司,应提供《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应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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