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示范城市指标调查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17
项目名称:公交优先示范城市指标调查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磋商总价不超过预算6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2024年每半年在南通市区开展两次公交优先示范城市指标调查,动态监测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相关指标,并每半年出具一份调查报告,其中下半年调查报告中,包含对2024年度南通市“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考核指标评价内容。
2、分析总结2024年度南通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促进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和改进,并形成《2024年南通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年度报告》。
3、根据《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细则(试行)》,以服务质量关键指标监测、现场抽查为重点,综合公交调查分析和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在南通市区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开展日常监测,并形成《2024年度南通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承担过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或验收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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