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高铁新城片区支路项目(一期局部)、恒力总部基地周边道路(一期)和医教园区市政道路项目(长桥路南段)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招标公告

2024-04-17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出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4.3%股权,资本金出资3.97亿元;其余建设资金为总投资的80%,约48.704亿元,由项目公司采用收费权、收益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声屏障、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高铁新城片区支路项目(一期局部)、恒力总部基地周边道路(一期)和医教园区市政道路项目(长桥路南段)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潼高速公路SG项目部,业主为四川南遂潼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水泥涵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线路全长40.757公里,途经抚州市东乡区、金溪县、临川区三个地区。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接沪昆高速,终点接抚州市东外环高速。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Ⅰ标段起止里程K0+000~K30+160,线路全长30.16公里,其中路基长度26.049公里(含匝道路基6.7公里),桥梁8892米/40座(大桥7562米/21座,中桥1278米/17座,小桥52米/2座),隧道2285m/3座,涵洞通道4535.45米/106道(圆管涵1527.91米/38道,盖板涵(通道)2369.54米/53道,暗板桥638米/15道),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服务区1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5年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05月。

  2.1.2 高铁新城片区支路项目(一期局部):规划一路长839米,宽24米;栖云南路长1007米,宽16米;柏水路长504米,宽12米;明志路(泸职校幼儿园段)长260米,宽9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等。

恒力总部基地周边道路(一期):新建主干道路2条,长桥路局部长700米,宽32米,励志路局部长414米,宽32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等。

医教园区市政道路项目(长桥路南段):新建主干道路长约380米,宽32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通讯排管、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等。

  2.1.3 南潼项目起点位于南充市顺庆区黄地坝,设计起点里程-K0+000,路线经南充市顺庆区新复乡、嘉陵区双桂镇、花园乡、一立镇、世阳镇、安平镇、龙岭镇、华兴乡、遂宁市蓬溪县农兴乡、蓬南镇,终点位于群利镇,设计终点里程K60+733.467,与重庆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连接,线路全长60.83km。本合同段包括主线路基51.272km,匝道31.697km,合计挖土石方1710.21万方,填方1713.88万方;桥梁工程:主线桥5900.7m/29座,匝道桥2075.14m/13座,分离式立交桥693m/12座,20m预制小箱梁48榀,25m预制小箱梁1761榀;隧道工程:3645×2m/3座;互通工程:3座枢纽互通,6座落地互通;全线共计收费站7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特殊结构物:3座枢纽互通(黄地坝枢纽互通、韩家湾枢纽互通、蓬南枢纽互通),双桂西河大桥(45m+80m+45m连续刚构),真武宫大桥(上跨达成铁路2×54m转体桥),3座隧道(沈家湾隧道(左洞长443m,右洞长462m)、九凤山隧道(左洞长2224m,右洞长2246m)、龙凤山隧道(左洞长943m,右洞长972m)。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4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04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PZ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完整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厂家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①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0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生产厂完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包含该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具“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②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物资需求一览表规格型号),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③产品焊缝、外观验收须满足一级焊缝要求,物资进场前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④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 SS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各规格碎石库存量均不少于3000吨的储存能力,需具备不少于1500吨/天的供应能力。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设备等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材料规格型号);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所检项目均要符合JTG/T 3650-2020规范中第39页中6.4.1(表6.4.1粗集料Ⅱ类技术指标),级配范围应符合JTG/T 3650-2020规范中第41页中6.4.3中单粒级配5-10mm、10-20mm、16-31.5mm且连续级配5-31.5mm的级配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 CY01包件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必需是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

(4)财务能力:①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②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2022年、2023年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2年、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直属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施工现场不设立油罐储存,需保证有加油车辆及相关人员以满足施工需求,车辆流量仪器需提供标定资料。施工现场只使用中石油、中海油及中石化提供的油品进行加油,应提供油品来源证明。

4.2.4 GJHNTG01包件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米生产能力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完整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4)财务能力:①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0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生产厂完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包含该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具“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②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物资需求一览表规格型号),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③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08: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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