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火炬电力电气产业园(一期)(监理“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2024-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火炬电力电气产业园(一期)(监理“评定分离”)(项目名称)已由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高管计备20240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同翔腾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招标人为厦门同翔腾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火炬(翔安)产业区万家春路与舫山西路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3200.005㎡,用地面积143847.581㎡,生产性用房面积76524.026㎡,生产服务设施用房面积21815.529㎡。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7475.61万元

2.1.4监理费(酬金):545.114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二年,缺陷责任期自所有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

2.1.6质量要求:本项目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供配电工程、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2.3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 09:00:00至2024-05-07 10:15:00(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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