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星天津公司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1.52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15
1.招标条件

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天津公司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新星石油[2023]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新星天津公司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大港南港工业区内催化剂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8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星天津公司天津南港催化剂厂区 1.52 兆瓦分布式光伏新建工程的施工、物资采购、竣工验收、质量缺陷维修(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投产试运、投产初期保运、专项验收、项目文件归档)等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级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1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②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或HSE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17 时0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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