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新建昌黎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新建昌黎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工程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4984.99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138号,本项目为原址新建,需要拆除现有经营业务用房、卷烟中转库、附属用房(食堂和配电室)及其配套工程等建筑。在园区北侧建设一层配套设施用房,在园区南侧建设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经营业务用房。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满足上报省烟草公司审核的要求,初步设计经审核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算金额:85.06万元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原有建筑拆除设计及所有配套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以及相应的图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阶段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内容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各直属单位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至2024-04-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8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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