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信息化平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1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本项目为202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信息化平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40.3万元。

1.2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及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等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球型彩色摄像机(室内)

54

2

电梯专用摄像机

200

3

枪式彩色摄像机(室外)

169

4

枪式 AI 摄像机(室外)

208

5

16路智能硬盘录像机

96

6

枪式警戒摄像机(室外)

92

7

防油污摄像机

77

8

球型彩色摄像机(室外)

180

9

半球彩色摄像机

987

10

全景枪球一体摄像机(室外)

140

11

枪式彩色摄像机

300

12

热成像警戒摄像机

184

13

枪式彩色摄像机(室内)

1745

14

温湿度摄像机

23

15

热成像感温探测摄像机

38

16

云台摄像机

300

17

动火离人摄像机

51

18

辅材及配套

1

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起(按批次)免费保修3年。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终验合格并交付使用。

1.5★交货地点:莆田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为240.3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19时00分至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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