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公益广告制作播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IBS-ZBTJ-060

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公益广告制作播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贯彻全国健康大会精神和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大健康素养教育的力度,努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健康知识,使广大群众在有趣、好奇、轻松、耐看的公益广告中自觉接受正确的信息,特制作公益广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制作,全年播放周期不少于3个月,项目整体须在2024年11月底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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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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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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