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4年西安市“数字哨兵”纳管平台项目(标包二:数据板块)(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6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方便西安市各类场景下已有或新增门禁终端设备接入,杜绝散点接入、或终端类别不统一从而造成设备管理难等问题出现,实现市、区两级对全市设备的统一纳管。故现建设西安市“数字哨兵”纳管平台。

1.2 招标内容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4年“数字哨兵”纳管平台建设。

标包二:数据板块:提供西安市“数字哨兵”纳管平台前端页面、数据看板展示等内容;

1.2.1 系统上线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登录后查看)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中标人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标包二:数据板块

1

54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为:标包二:数据板块:54万元人民币(含税);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  。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化平台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2)须同时提供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的发票扫描件。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  。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1.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其他要求:  /  。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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