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原县果业发展中心2024年苹果园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6
项目名称:镇原县果业发展中心2024年苹果园提质增效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预算总金额:750万元。其中一包:105万元;二包:110万元;三包:102.5万元;四包:110万元;五包:110万元;六包:102.5万元;七包:110万元。一包:屯字镇2100亩,需生物有机肥840吨;二包:屯字镇900亩、上肖镇1300亩,小计2200亩,需生物有机肥880吨;三包:太平镇1700亩、孟坝镇100亩、新集镇100亩、临泾镇100亩、庙渠镇50亩,小计2050亩,需生物有机肥820吨;四包:平泉镇2200亩(上刘、南徐片区),需生物有机肥880吨;五包:平泉镇2200亩(黄岔、景家片区),需生物有机肥880吨;六包:平泉镇1400亩(秦铺、八山、文洼等村)、新城镇550亩、郭塬乡100亩,小计2050亩,需生物有机肥820吨;七包:中原乡2200亩,需生物有机肥880吨 (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人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甘肃庆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72024-04-23,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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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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