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湖县农村废旧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2024-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农村废旧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226.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预算为226.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2023年建湖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内容包括:安全拆除填埋100m3规模沼气工程3个、200m3规模沼气工程6个、300m3规模沼气工程13个;安全拆除填埋户用沼气1118个(包含调查摸排和试验性拆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场开工,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符合《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苏农科(2019)7号)文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5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7 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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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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