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独山子石化公司2024年聚烯烃一部过氧化物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山子石化公司2024年聚烯烃一部过氧化物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过氧化物(CAS号:78-63-7)用于聚烯烃一部INEOS气相聚丙烯专利技术的聚丙烯装置生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过氧化物(CAS号:78-63-7)满足技术参数和现场使用要求,预计年度消耗量40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交货期

税率(%)

1

过氧化物(CAS号:78-63-7)

 

40

首次交货期以买方订单通知时间为准,后期合同履行供货时间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发货

13%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次交货期以买方订单通知时间为准,后期合同履行供货时间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发货;

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履约保证金: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开始时间自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12个月履行截止;  

7、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是产品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5、制造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危化品物资品类),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危化品物资品类),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贸易商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危化品物资品类。

7、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危化品物资品类);

②.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按第六章中既定的“制造商授权书”模版提供);

③.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过氧化物(CAS号:78-63-7)必须在INEOS气相聚丙烯专利技术的聚丙烯装置上有工业规模化使用业绩,并提供最终用户业绩证明,合同及相应发票。

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涉及装置名称、规模,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用户联系方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最终用户单位印章),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9、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在招标人处使用过,首批交货6吨,按照用户订单要求到达用户现场;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未曾在招标人使用过,则首批交货量为50kg,执行招标人新剂试用程序,其余量根据招标人试用情况决定,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 月16 日0时至2024 年4 月 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标包)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 4月30 日9时 45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