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设备岛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6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宝清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总规划建设350MW/1750MWh(360℃)压缩空气储能+(6MW/1.5MWh飞轮)混合储能电力调峰调频电站(压缩时长7h,发电时长5h)。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日,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信息服

务费(元)

1

DNYZC-2024-0 4-01-7 58-01

黑龙江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设备岛成套设备采购

提供1套设备岛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满足系统350MW 5小时发电时长、7小时储能时长,设备岛包括但不限于:透平发电机组系统、空气压缩机组系统、换热系统、热水储热系统、熔盐储热系统、全厂控制系统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面主要工艺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各设备交货期暂定如下:

透平发电机组系统2025年5月31日;

空气压缩机组系统2025年5月31日;

换热系统2025年5月31日;

热水储热系统2025年8月31日;熔盐储热系统2025年8月31日;全厂控制系统2025年5月10日;

1000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压缩机或透平(汽轮机)设备生产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为压缩机或透平(汽轮机)设备生产商,牵头人应保证整岛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2)投标人应至少满足如下业绩要求之一:

1)在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等级压缩气体储能发电项目压缩机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2)在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等级压缩气体储能发电项目空气透平合同业绩,且具有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项目汽轮机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全天

4.3信息服务费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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