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设备岛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宝清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总规划建设350MW/1750MWh(360℃)压缩空气储能+(6MW/1.5MWh飞轮)混合储能电力调峰调频电站(压缩时长7h,发电时长5h)。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日,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DNYZC-2024-0 4-01-7 58-01 |
黑龙江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设备岛成套设备采购 |
提供1套设备岛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满足系统350MW 5小时发电时长、7小时储能时长,设备岛包括但不限于:透平发电机组系统、空气压缩机组系统、换热系统、热水储热系统、熔盐储热系统、全厂控制系统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面主要工艺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各设备交货期暂定如下: 透平发电机组系统2025年5月31日; 空气压缩机组系统2025年5月31日; 换热系统2025年5月31日; 热水储热系统2025年8月31日;熔盐储热系统2025年8月31日;全厂控制系统2025年5月10日; |
1000 |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压缩机或透平(汽轮机)设备生产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为压缩机或透平(汽轮机)设备生产商,牵头人应保证整岛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2)投标人应至少满足如下业绩要求之一:
1)在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等级压缩气体储能发电项目压缩机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2)在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等级压缩气体储能发电项目空气透平合同业绩,且具有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项目汽轮机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全天
4.3信息服务费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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