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6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 (项目名称 )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名称: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
1.2 招标人: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项目旨在加强全场巡检次数和覆盖范围,代替部分人工巡检工作,提升巡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项目预算金额为 48 万元,实施周期为三个月,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事宜。
2.1 招标范围: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项目主要包含: 采购小型及以上无人机 1 架,配套机库 1 座,配套模拟操作飞行台 1 套,配套高清云台 1 套,配套喊话照明器 1 套,配套动力电池 2 块,以及 2 人无人机飞行执照操作培训等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480000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480000
2.5 交货期: 计划工期三个月
2.6 交货地点: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
2.8 标段划分: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无人机及配套采购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 3 项无人机销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包含合同产品信息页、盖章签字页等关键信息内容)加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4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请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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