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综合调查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2024-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CL

项目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综合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3万元

最高限价:105.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5 8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6.7 6.7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13.6 13.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第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2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项目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涵盖:海洋测绘)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第二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第三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钢结构工程检测)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到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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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