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2024-04-16
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2024年5月环境公司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2建设规模:两台300MW机组除尘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项目
2.3物资名称: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
2.4招标编号:CWE
2.5数量:4台
2.6技术规格:(1)投标方应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含安装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为期72小时的技术性能指标调试检测并提供相关报告、完成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联网工作,委托并配合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的第三方完成CEMS系统环保验收
(包括:CEMS技术指标验收、联网验收等),直至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书。上述工作完成后,提供系统竣工资料、图纸和报告、产品说明书及运维手册等技术资料。
(2)投标方所供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设备,其测量原理、零点&量程漂移、系统响应时间、准确度、量程范围、计算方法、安装位置设计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相关部门对烟气排放的监管要求。具备良好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可维护性。
2.7交货地点: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所在地
2.8交货期:分批供货,暂定2024年7月10日完成一台机组交货,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另一台机组设备交货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
3.4.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5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
(2)提供真实有效的制造商授权文件。
3.4.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2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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