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省外事业部邻水县同心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二期)其他招标公告

2024-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邻水县同心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二期)招标人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邻水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模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处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1号道路北侧,净用地面积约69.04亩,总建筑面积263000m²,安置总户数为244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电气、给排水、室外总平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3.1.2财务要求: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投标人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1.3质量要求:1.投标人拟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拟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保证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权利、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2.投标人须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相同规模建设工程的类似材料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工程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履约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国内各级主管部门通报。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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