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高架库维保项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卷烟厂高架库维保项修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高架库维保项修项目
2.2 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 服务期限:1年
2.4 项目工期:1、堆垛机安全检测和检验报告两次,每半年一次。2、滤棒中转区地轨更换: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签订合同后,接招标方书面通知,90日历天完成供货;根据招标方生产进度安排,60日历天(不连续时间,因生产安排暂停施工时间不计入工期)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3、合同期内堆垛机项修及2个高架库(配方高架库、辅料高架库)堆垛机及其他设备的维保维修。
2.5 招标内容:
(1)2个高架库(配方高架库、辅料高架库)和一个滤棒中转区11台堆垛机的安全检测和检验,一个合同期内2次,并出具报告;
(2)滤棒中转区地轨更换和堆垛机项修。 购置2条全新地轨(规格型号:30kg/m,材质55Q,采用GSR-P-ER70S-6焊接材料;共计约100m。)及必要的安装组件(EVA垫板、GSR B116-10压板总成)等,目前地轨上运行一轨双车模式,堆垛机型号DQ511301,双立柱,单载货台,额定载荷160Kg;堆垛机立柱跳面扭曲调校,以及更换堆垛机导轮组件等。
(3)2个高架库(配方高架库、辅料高架库)堆垛机及其他设备的维保维修。
2.6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新疆卷烟厂高架库维保项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截屏内容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同时,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10时至2024年04月23日19时(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10:00至13:00,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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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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