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勾家庄村内坑塘治理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6
一、招标条件
本勾家庄村内坑塘治理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49.37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勾家庄村内坑塘治理改造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挖淤泥、流砂、混凝土路面、石护坡、水泥毯护坡、栏杆等。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勾家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勾家庄村内坑塘治理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挖淤泥、流砂、混凝土路面、石护坡、水泥毯护坡、栏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完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勾家庄村内坑塘治理改造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原件。
6)财务状况报告:
A、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4月16日到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