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法律纠纷案件数量多、处理难度大、执行回款难,虽经企管法规部多方努力,仍有部分案件未能全部执行回款。目前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的案件,主要有东营、滨州、日照等公司的加油站收购合同纠纷案,人力资源部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等。

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尽快执行回款,为公司提质增效作出法律贡献,企管法规部建议采购专项法律服务,选聘专业律师团队,集中力量攻关执行难题。 考虑到案件的执行难度、属地、性质等因素,企管法规 部建议将待执行案件分为 3 个标段,分别设置不同的控制价。

标段1为东营4座站收购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 4577.4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20%;

标段2为青岛101站租赁合同纠纷案、滨州24站土地委托合同纠纷案、日照46站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637.6428 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5%;

标段3为人力资源部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德州非油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 98.2576 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0%。

2.2招标范围:

标段1为东营4座站收购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 4577.4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 20%;

标段2为青岛101站租赁合同纠纷案、滨州24站土地委托合同纠纷案、日照46站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637.6428 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5%;

标段3为人力资源部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德州非油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 98.2576 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束,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5最高限价:①标段一涉案金额4577.4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20%;②标段二涉案金额637.6428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5%;③标段三涉案金额98.2576万元,控制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10%。

2.6技术要求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投标人掌握的信息,对案件做出整体分析,查找财产线索,恢复执行,挽回损失。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变化以及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策略;

2.6.1就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参与相关谈判、协商;

2.6.2及时解答招标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汇报案件进展;

2.6.3代表招标人参与案件涉及的所有执行的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执行程序、调解程序、和解程序等,尽最大努力达成招标人诉讼目标;

2.6.4代为起草并向有关机关递交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函件;

2.6.5就案件的处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2.6.6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调查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代为增加或放弃、变更执行标的物;

2.6.7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2.7其他说明事项:对中标人采取全风险代理的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不预付律师费,根据执行回款金额支付律师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个月后,如果工作进展达不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需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要求:律师事务所具有10名以上(含)的执业律师(不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及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执业道德,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均无受到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处罚和行业惩戒的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其他要求:

①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③投标人须出具签字盖章版的保密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