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欢2-14-11等弃置井生态恢复土壤修复项目调查招标公告

2024-04-16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欢喜岭采油厂) 欢2-14-11等弃置井生态恢复土壤修复项目调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生态恢复井场要进行土壤调查,土壤达到退出条件后方可进行生态恢复,以满足退地条件。对欢2-14-11等弃置井生态恢复土壤修复项目进行调查,资金来源中油辽字〔2024〕50号,暂估资金116万元(不含税),暂估29口井。

招标范围:欢2-14-11等29口弃置井生态恢复土壤修复项目进行调查、分析检测、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取得相关备案手续,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达到政府、企业的规定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

(二)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取样方案、取样检测、调查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1)施工前与投标人进行技术交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相关项目(须提供有效合同及结算资料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服务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七)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23:59:59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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