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2024年度小型资本性支出工程及检维修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2024-04-16

抚顺石化公司2024年度小型资本性支出工程及检维修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2024年度小型资本性支出工程及检维修项目(框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抚顺石化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小型资本性支出工程和检维修项目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等小型资本性支出项目中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含防腐保温)、钢结构、电气、仪表自控、消防、电信及配套等安装工程和土石方、构筑物、地基基础、总图竖向、给排水及暖通、电器照明等土建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工艺设备、工艺管道、钢结构、采暖伴热安装工程,建物设施维修(给排水、供暖、门窗等室内外装饰)、竖向及公路修复、设备基础及线缆沟砌筑、围堰墙体等构筑物土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设施拆除工程。

2.3 建设地址:抚顺石化公司

2.4 工期:框架协议期:从签到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0日。(施工工期不包含节假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过渡期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净利润为正或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保持一致。(须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

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不包括工程中交项目)。

3)项目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配备数量须符合HSE合同要求。

4)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不包括工程中交项目)。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A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较大诉讼案件。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

其他要求:3.1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13投标人需承诺,在招标人现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标准化需按照《抚顺石化公司目视化手册》要求执行。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16本工程允许分包。

3.16.1分包内容要求:

1)只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的专业分包,分包计划及结果报业主审核。

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的资源情况,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3.16.2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要求:

1)各专业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施工资质、许可证、类似施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等。招标人参与监督投标人的施工分包招标、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施工分包商的最终确定应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定标。

2)投标人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HSE的管理负责。

3)投标人须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分包商违约的相关条款,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4)检维修项目不允许专业分包,可以实施专业作业分包。

3.17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7 08:00:00 至 2024-04-22 23: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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