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溪镇出租房合规化改造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CYQGC2024-SX-G-0313

2. 项目名称:沙溪镇出租房合规化改造服务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沙溪镇出租房合规化改造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料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4.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17:00分(北京时间)内,(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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