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 20.317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20.1273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0.1901公顷。

3、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编制初步设计说明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册等,并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报规及相关评审工作等。

5、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提交初设文件(含概算)的编制工作。

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该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缴费截图,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