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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