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强村公司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52.采购项目: 丽水市莲都区强村公司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 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丽水市莲都区强村公司代理记账服务 |
1年 |
249000元 |
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22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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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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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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