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5
二、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CXCGXMO010

项目分包情况:

标的

标的

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元)

A

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能够完成本次项目的人员、设备及服务经验;

3、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公布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

6、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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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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