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菲达-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安装施工+现场制作采购公告

2024-04-12
1.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 烟气脱硫系统安装施工+现场制作。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 烟气脱硫系统安装施工+现场制作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4-05-07 00:00:00计划2024年04月底#5吸收塔基础交安,2024年8月15日前分批完成#5炉吸收塔、净烟道安装(具备防腐施工条件),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具备投运条件;#6炉脱硫同步延后2个月, 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具备投运条件。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 1、安装: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50%,竣工款20%,质保金为10%;承兑与电汇;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1%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交纳)。2、制作:承兑或电汇;乙方向甲方办理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单,方可结算合同款;付款前,乙方根据交付产品重量提供有效的相应增值税专用票(税率13%),甲方按每月资金计划付款,留10%做质保金、质保期十二个月。(经沟通后仍不响应本付款方式的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响应文件所填付款方式有偏离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未填付款方式的,视为响应采购文件。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5)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17-01-01 00:00:00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安装业绩1台或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它:提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 类似脱硫工程项目经理 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1个或以上已完类似业绩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5)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须上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6)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4. 采购流程:(登录后查看)

5. 相关时间要求:

5.1报价截至时间: 2024-04-17 17: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