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颗粒度仪招标公告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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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南化公司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液体光学颗粒度仪招标(WZ20240423-3833-39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颗粒度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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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液体颗粒计数器0.1-0.5μm ±5% | 1.00 | 台 | 包1-仪器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4年,所投产品共计不少于3台半导体或电子化学品相关产业、粒径范围在0.1~0.5μm规格、可检测强酸强碱及含氟离子物料的液体光学颗粒度仪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销售明细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份用户方使用该仪器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强酸、强碱及含氟离子物料)。 3.1.7 技术规格书中*为关键条款,此条款有一项偏离,作废标处理。 3.1.8 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供货时须出具所投仪器设备的出厂测试报告。 3.1.9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本招标文件中所指业绩、资质均可以使用制造商的证明资料。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 9:00时至2024年4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8日09:00时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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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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