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4月硫酸铵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XZ-B24G091

1.2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4月硫酸铵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划

数量

 

合同履行

期限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硫酸铵

(焦化级)

 

氮(N)含量(以干基计):≥20.5%(合格品);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粉末或结晶状,无可见机械杂质(合格品、一等品);水分:≤1.0%(合格品);砷:≤0.00005%;铅≤0.005%。

5500吨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买方通知送货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供货时间

德惠市生化工业开发区

包括但不局限于货物采购、运输及交货、验收。

1.5付款方式为:货到,发票到付款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不接受电厂脱硫的硫酸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及运输能力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2.2信誉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年(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投标单位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硫酸胺销售业绩证明(累计不少于1500吨),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或发票。

2.4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名下运输车队证明或签约运输车队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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