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普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销毁案件查获化学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2
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销毁案件查获化学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376.4

最高限价(万元):376.4

采购需求:销毁案件查获的制毒化学品,化学品涉及乙酸乙酯、乙醇钠、酒石酸、丙酸甲酯、氯化苄、苯甲酸等435.6216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普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销毁案件查获化学品服务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废物类别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HW49(900-999-49),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可将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分包给具有该项资质的专业运输单位,并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及该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5 00:00至2024-04-2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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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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