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绵阳市游仙区仙鹤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5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YXX。

2、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仙鹤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根据绵游卫发【2021】48号文件规定,卫生院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

4、资金来源及限价:自有资金,5.7万元/年以内。(合同期限5年)

5、

评定方式: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本项目特殊要求:符合医疗污水处理相关资质,所使用设备及药剂需能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9: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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