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渝昆高铁江津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扶梯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招标公告

2024-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昆高铁江津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企业投资备案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306-500116-04-01-8553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电扶梯采购和安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渝昆高铁江津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扶梯采购和安装工程)为渝昆高铁江津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站前广场地下车库的7部自动扶梯、2部无障碍电梯,1#楼长途车站的1部无障碍电梯,2#广场配套用房的2部无障碍电梯,3#公交配套用房的2部无障碍电梯、1部消防电梯,共计7部自动扶梯和8部垂直电梯。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80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15部电扶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或多次装卸)、保险(合同履行范围内)、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预埋件(若甲方前期预埋不符合设备安装要求,需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处理电梯井道、五方通话(设备至机房)、安装(含施工期间的水、电搭设、安全及防护、安装人员现场住宿)、调试(含调试材料)、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与建筑施工单位配合协调、与商家的配合费、配合参与消防验收(联动)和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空调主机房降温防尘设备采购安装(如有机房)、交付使用前轿厢的包箱保护、测试所需电费、组织验收、缴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检测验收费、直至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证》之日起计算两年质量保修期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等。

2.5 交货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

2.6 工期:该项目总工期按批次分别计算,包括设备生产、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标志,其中FT01、FT02、FT03、FT06、FT07、通道DT01-DT02、2号楼DT01-DT02等9部电梯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6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标志,FT04、FT05、DT01等3部电梯在招标人要求进场后8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标志,公交配套用房DT01-DT03等3部电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场后8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标志。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本项目质保期为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证》之日起计算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电梯参数,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目

许可参数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自动扶梯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自动扶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 ]B级及以上资质。

(3)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证书。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理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目

许可参数

电梯安装(含修理)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自动扶梯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 A级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且电梯的安装只能为代理商安装。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所投本项目的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17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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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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