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5
受兰州市安宁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对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

二、磋商文件编号:GSWC-2024-017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465823.41元

四、采购需求

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期: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9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供应商提供2023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企业,须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提供2023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供应商需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