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80万t/a选矿厂除尘系统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80万t/a选矿厂除尘系统改造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2.3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选矿厂粗碎厂房、细碎厂房、一次筛分厂房及1号转运站、二次筛分厂房、高压辊磨厂房、粉矿仓及2号转运站除尘器设备设施直至球磨机供料皮带头部等所有扬尘点,各生产扬尘环节的除尘设备设施(除尘设备、集尘罩、收尘进出管路、灰尘输送机、检测口、人行梯、检修和检测平台、控制柜、线缆等)进行完善、技改、制作、安装、调试,使作业场所和排放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执行标准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19
(5)《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6719-2009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3-2011)
(9)《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设备到达招标方现场,安装工期30日历天。(投标单位可提供最快交货与安装时间)。
排放要求:
(1)粉尘排放口达到环保要求≤10mg/m³;在粉尘的进出口各设检测口,并配备检测平台且符合选矿厂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
(2)吸尘口无可视粉尘露出;
(3)作业岗位现场空气中个体粉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小于8mg/m³;
(4)风机、电机等噪声:<85dB(A)(1m外)。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
3.2投标单位必须是专业除尘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施工人员应具备施工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许可证书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业绩的实施经验,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3.4具有近5年以来3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改造施工经历和业绩,至少有1项已完工并达到处理效果的案例,无工程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5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4月2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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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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