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基于星地融合的新一代卫星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2024-04-1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基于星地融合的新一代卫星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本项目拟选取一家有卫星研究经验和成果的支撑单位,提供基于星地融合的新一代卫星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移动通信产业链的定义和框架总结、国内外卫星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和发展趋势研判、国内卫星移动通信产业链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内卫星移动通信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和相关政策建议。同时,针对我公司近年来的改革,梳理企业管理创新举措、总结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形成企业管理创新理论体系。

1.2.2(登录后查看)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0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项目人员要求:

(1)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低于6人的项目团队(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中专职人员不低于4人。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以第一学历证书颁发时间起计算工作经验)、具备不少于2个卫星相关领域项目经验。

(3)驻点要求: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有全职驻点人员,不低于240人日。

注:参选人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列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等材料,并提供参选人为上述所有项目人员缴纳的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2.1.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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