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数智北分2024年运营服务平台业务中台功能增强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15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数智北分2024年运营服务平台业务中台功能增强公开比选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比选内容: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评估产品品类BJ09020-维保服务-IT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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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比选规模:项目预算金额315万元(不含税)。

1.2.3服务地点:北京市。

1.2.4项目性质:应用软件。

1.2.5技术要求:参选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2.6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2.7交付期:初步验收:2024年9月25日,最终验收:2024年12月25日,乙方应当根据开发日程和本合同及其他附件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制定项目详细开发计划并提交甲方确认。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31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3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签署的同类项目(信息系统运营或运维支撑类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建立专有软件开发团队,至少6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系统分析师1名,开发人员4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时间为起点进行计算)。

注1: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注2: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4:工作年限以学历证书发放之日起计算,不足1年不计。

2.1.5参选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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