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5

招标公告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Z-XFXM-SHCG-202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暂定合同额5749.65万,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项目涉及迎宾大道、阳明北路、信安路 3 条路,包括新建雨污水管道及配套破除修复市政设施等,总体新建雨水管 4394 米,配套雨水检查井 117 座、雨水口 74座;新建污水管 4298 米,配套污水检查井 145 座;配套破除恢复路面 28925 平方米、钢板桩支护 4950 米、存量管网清淤检测溯源 27570 米、污水管修复790 米。

2.2 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配套的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关资料。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时满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信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纳税人身份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3.1.8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11时至 2024年4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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